(600900)“G长电”公布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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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 04:46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下称:中国三峡总公司)于2006年4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有关批复文件,同意豁免中国三峡总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三峡财务公司)因增持公司股票而产生的要约收购义务。 中国三峡总公司及三峡财务公司拟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以不高于7元/股的价格,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不超过2.5亿股股票。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
对于本次增持行为,中国三峡总公司及三峡财务公司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一年内不出售增持的股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