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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冠电力200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 15:5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桂冠电力200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广西桂冠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4月21日在南宁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庆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副总会计师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05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及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母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21,954.60万元,按《公司法》规定计提15%两金3,293.25万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885.64万元,本年可供分配利润为23,547.39万元(其中2005年度减免所得税金4,116.58万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9,430.81万元,拟按如下方案分配:

  按照国家减免所得税有关规定,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4,116.58万元后,以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1元(含税)。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50,727,174股,预计分配现金红利14,858.00万元,余额4,572.81万元结转下年度。但由于公司存在可转债转股情况,因此,派发现金红利总股本基数以派发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05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87,012.99万元,拟不转赠股本。

  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七、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拟同意公司与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于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所以此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该议案的审议中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公告详见附录一)。

  九、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变更200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聘请200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担任公司2005年度的审计工作,拟改聘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同时续聘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担任公司2006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机构。

  200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总报酬131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5万元,收购四川天龙湖和金龙潭电站专项审计费用56万元;2005年度实际已支付审计费用75万元,其中属2004年度年报审计费用55万元。2006年度如续聘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费用总计75万元(含四川收购项目)。

  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于1988 年5 月在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项议案已经得到公司独立董事郭国庆、郭益浩、沈剑飞、魏现州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十、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给予经营班子2005年度责任制考核奖励的议案;

  十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正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通过关于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正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通过关于撤回重大资产购买申报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申报,并完善有关手续,尽快解决该事宜。

  有关该事项详细内容见2004年12月27日和12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05年2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05年5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十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本届董事会提名杨庆、武洪举、傅国强、戴波、陈咏辉、黄鉴波、陈萍、沈剑飞(独立董事)、 魏现州(独立董事)、 郭国庆(独立董事)、郭益浩(独立董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录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附录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附录四)。

  十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的议案;

  聘任戴波为公司总经理职务,由于年龄原因陈咏辉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聘任李志农、钟赵龙、袁正方为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聘任蒋健平为公司总工程师职务;聘任谢丽英为公司总经济师职务;聘任王传楚为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郭国庆、郭益浩、沈剑飞、魏现州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聘任戴波为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李志农、钟赵龙、袁正方为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聘任王传楚为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高管人员简历详见附录五)

  以上议案中一、三、四、五、八、九、十一、十四议案需报股东大会批准。

  十六、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通过关于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6年5月26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民主路北四里6号

  (三)会议内容:

  1、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及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7、关于变更200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聘请200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四)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5年5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五) 参加会议办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05年5月22日(上午9:00—下午17:00)到广西南宁市民主路北四里6号公司3楼总经理工作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以5月25日下午六时前收到为准。

  2、个人股东应出示股东帐户卡、个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六)其它事项:

  1、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电话:(0771)5636271

  传真:(0771)5636271

  邮政编码:530023

  联系人:钟先生

  公司地址:广西南宁市民主路北四里6号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1日

  附录一: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发挥资金规模效益,减少资金在途时间,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本公司拟与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称大唐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大唐财务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服务。

  由于大唐财务为本公司关联方,所以此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大唐财务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注册地:北京;法定代表人:朱明昆。经济性质:有限责任。

  业务范围:根据有关管理规定,财务公司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后,可以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内部转帐结算、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向成员单位贷款及融资租赁、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以及同业拆借、国债及其它证券投资等16项业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介绍

  本公司与大唐财务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甲方为本公司,乙方为大唐财务)

  (一)金融服务业务

  1、在乙方获得银监会(局)有关批复的前提下,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或指示向甲方或甲方的分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

  2、乙方在为甲方或甲方的分、子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

  (1)在乙方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

  (2) 在乙方的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基准贷款利率下浮10%执行;

  (3) 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3、甲方有权在了解市场价格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否与乙方保持金融服务关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该协议的同时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

  (二)、资金统一结算业务

  1、针对甲方原来与国内各大金融机构发生的结算业务,凡在乙方经营范围之内的,应按照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要求通过乙方进行;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结算业务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资金的集中结算业务管理;

  3、因乙方资金归集业务产生的结算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委托乙方对外付款产生的结算费用由甲方承担,但集团公司系统内部转帐业务不收取结算费用。

  (三)、综合授信业务

  1、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乙方给予甲方人民币伍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3、在乙方的综合授信之下,根据存贷比要求,甲方应对乙方的结算量及其他方面的资金需求给予满足。

  四、进行上述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财务公司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设立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产品销售提供金融服务,以中长期金融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通过与大唐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加强资金管理与控制,降低和规避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减少资金在途时间,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同时,还可为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多方面、多品种的金融服务,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郭国庆、郭益浩、沈剑飞、魏现州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联董事在表决中进行了回避,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1日

  附录二: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庆先生,1956年5月生,大学,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75年6月参加工作,历任能源部计划司副处长、处长,电力部规划司处长,规划计划司副司长,中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家电力公司计划投资部副主任、综合计划与投融资部副主任,天津市电力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

  武洪举先生,1954年4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70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吉林省电力局干部处副处长、政治部科技干部处处长、政治部主任兼党政干部处处长、副总政工师兼政治部主任、党政干部处处长,副总政工师兼人事董事部主任,中共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现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

  傅国强先生,1963年10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198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河北省电力局财务处生产财务科副科长、科长,河北省电力公司财务处主任会计师、副处长,财务与产权管理部主任,华北电力集团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副主任。现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主任、本公司董事。

  戴波先生,1960年10月生,大学,中共党员,教授级高工。1982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水电七局对外经营处副处长、计经处副处长、天生桥一级电站项目部副经理兼总经济师、天生桥工程项目部经理、局长助理兼计划经营管理处处长、副局长。现任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陈咏辉先生,1945年10月生,大学,中共党员,教授级高工。196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广西水电建设工程公司副经理、广西水电工程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局长,本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组书记、常务副董事长。

  黄鉴波先生,1949年4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1969年1月参加工作,历任广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第五秘书处、第三秘书处副处长,广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电力投资部经理、党委委员,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本公司董事。

  陈萍女士,1953年9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审计师。1971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南宁市审计局副科长,广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副经理、融资部副经理、国际业务部副经理。现任香港桂发财务有限公司副经理,广西方元电力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沈剑飞先生,1965年12月生,经济学博士,副教授。1990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东莞冠平企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大通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北电力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华北电力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华北电力大学产业集团总经理 。现任华北电力大学培训学院院长、中国电力培训中心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魏现州先生,1965年7月生,法学硕士,律师。199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巩义市司法局干部,郑州合英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嘉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郭国庆先生,1962年10月生,经济学博士,民盟盟员。1986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经济系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工商学院副院长。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市场营销研究中心主任,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北京市委副主委,民盟人民大学主委、本公司独立董事。

  郭益浩先生,1965年4月生,本科,中共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198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广西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广西公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任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副主任会计师兼广西分所所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附录三: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沈剑飞,作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沈剑飞

  2006年4月21日于南宁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魏现州,作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魏现州

  2006年4月21日于南宁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郭国庆,作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郭国庆

  2006年4月21日于南宁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郭益浩,作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郭益浩

  2006年4月21日于南宁

  附录四: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本提名人现就提名沈剑飞先生、魏现州先生、郭国庆先生、郭益浩先生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详见附件二),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详见附件三),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盖章)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4月21日于南宁

  附录五:高管人员简历

  李志农先生:1964年10月生,大学,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86年参加工作,历任广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电力投资部副经理,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钟赵龙先生:1956年8月生,大学,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75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广西合山电厂发电部主任、副厂长、厂长,广西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袁正方先生:1950年5月生,大专,中共党员,工程师。1968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煤炭部沈阳设计研究院副处长、处长,广西开投燃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王传楚先生:1961年6月生,大学,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198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广西电力工业局财务处科长,本公司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副总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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