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微电子(600360)股权变动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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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 14:2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就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变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吉林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华星”)通知:吉林华星于2006年4月19日与北京光大汇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汇金”)签署了《上市公司国有股股权转让协议》:光大汇金受让吉林华星持有的吉林华微电子(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24,000,000股。 本次股份转让结束后,光大汇金持有本公司法人股24,000,000股,占华微电子总股本的10.17%,成为第三大股东,股份性质为社会法人股。 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已经取得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尚需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