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冠电力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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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 09:0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联合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
1、公司股票、转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转债停止转股; 2、公司将在近期公告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通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2006年4月21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