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信息召开股改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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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 17:12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航天信息(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了《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并于2006年4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召开本次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2.会议股权登记日: 2006年4月19日(星期三)。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开始时间为2006年4月27日(星期四) 下午14:00。 4.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4月25日至2006年4月27日的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翠宫饭店。 6.会议及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第五项内容。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7.提示公告: 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发布两次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公告,本公告是第一次提示公告,第二次提示公告时间为2006年4月20日。 8.审议事项: 审议《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方案需要获得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和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方为通过。 9.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即2006年4月19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公告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并可以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见证律师等。 10.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将于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2006年4月20日)开始停牌。如果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将尽快实施方案,至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复牌,复牌时间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如果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公告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并申请公司流通股股票于公告日的次日复牌。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为《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4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版全文)》。 三、流通股股东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权利及权利的行使 1、流通股股东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参与股权分置改革权利的行使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公告第五项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相关股东会议征集投票委托事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为此,公司董事会同意由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的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6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或本公告第四项内容。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会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或弃权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执行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 4、表决权行使的方式 公司股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按照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的,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的,按《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的规定处理,委托人未按规定撤销对董事会的授权委托的,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的,以委托董事会投票的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的,以最后一次委托为准。 (5)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由于股东重复投票而导致的对该股东的不利影响及相关后果,由该股东个人承担。 四、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会议的投票权,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06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五、网络投票的安排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流通股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流通股股东可根据公司本次会议网络投票专用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进行投票,其中申报价格代表本次会议议案,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表决申报不能撤单。有关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sse.com.cn),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见本公告附件1。 六、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股票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投票代理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股票账户卡;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持股凭证、股票账户卡; (4)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投票代理委托书、持股凭证、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加现场会议的投票代理委托书请见本公告附件2)。 2、投票代理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3、登记时间: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06年4月24日-2006年4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办理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资讯 行情 论坛)南大街2号北京科技会展中心写字楼30层 5、联系人:赵炜、张燕,联系电话:010-82513232-421、366,传真:010- 82511986,邮政编码:100086。 七、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人员按时参加,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18日 附件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3、表决意见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操作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航天信息”A股的沪市投资者,投资者如对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2、股权登记日持有“航天信息”A股的深市投资者,投资者如对议案投反对票,其申报为: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值配售持有公司A股的深市投资者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若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其他情况类同。 三、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2:股东投票代理委托书(注:复印有效) 投票代理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七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附注2): 2、身份证号码(附注2): 3、股东帐号: 持股数(附注3): 4、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6年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填写法人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