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酵母股改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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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 16:44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亦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安琪酵母(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3、公司流通股股票自2006年4月7日起连续停牌,复牌时间安排详见《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于2006年4月17日下午14:00在湖北省宜昌市南湖宾馆会议室,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196人,代表股份114,901,362股,占股份总数的84.68%。 其中: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9人,代表股份100,2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88%;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187人,代表股份14,651,362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41.8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8%。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8人,代表股份1,054,445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3.01%,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8%;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1,169人,代表股份13,596,917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38.8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2%。 公司董事、监事、保荐机构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会秘书周帮俊主持。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称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A股股东持股情况和表决情况: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有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4月17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