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钢股份收购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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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 11:42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南钢联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上述南京钢铁集团经销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为南钢联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收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此次股权收购决议时,关联董事回避,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1、股权转让方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7.50亿元;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法定代表人:肖同友;主营业务:钢铁冶炼、钢材轧制、自产钢材销售等。 2、股权受让方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法定代表人:肖同友;注册资本93,600万元;主营业务: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钢材、钢坯及其他金属材料销售等。 三、拟收购的11家公司介绍 1、南京钢铁集团经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21.01万元,住所:白下区中山东路448号(13层);法定代表人:翁惠泉;主营钢材批发、钢材零售。截止200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2,911.98万元。 2、宁波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住所:怡西街61号;法定代表人:史玉珍;主营业务:金属材料、耐火材料、建筑材料、五金材料的批发、零售。截止200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225.51。 3、泰州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住所:泰州市江洲南路56号;法定代表人:张欣;主营业务:金属材料的销售。截止200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67.17万元。 4、扬州宁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住所:美琪园祥和苑10幢508室,法定代表人:张欣;主营业务:金属材料、炉料的销售。截止200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7.93万元。 5、徐州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万元,住所:徐州金山桥大厦1404室,法定代表人:翟伟;主营业务: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璜装饰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截止200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1.21万元。 6、镇江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万元,住所:镇江市丁卯桥钢材市场内3区8号,法定代表人:张欣;主营业务: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璜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截止200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153.87万元。 7、南京昊润钢材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00万元,住所:南京市浦口区沿江街道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费焜;主营业务:钢材、金属材料(不含稀有金属)、装饰材料、建筑材料等销售。截止200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398.27万元。 8、南京钢跃金属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住所:南京市浦口区泰冯路98号,法定代表人:桂同星;主营业务:金属材料(不含稀有金属)、机械产品、建筑材料、五金、机电产品(不含轿车、助力车)、水渣销售。截止200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429.71万元。 9、杭州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住所:拱墅区三里洋路8号(三里洋钢材市场127、129、131号),法定代表人:史玉珍;主营业务:金属材料的销售。截止200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2,482.44万元。 10、无锡建宁钢材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6万元,住所:无锡市锡沪路183号,法定代表人:张欣;主营业务:金属材料、普通机械、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截止200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133.52万元。 11、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住所:杨浦区逸仙路281号,法定代表人:张龙;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木材、建筑材料、汽车配件、五金交电的销售。截止200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14.90万元。 以上净资产值均未经审计。 四、拟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就收购上述南京钢铁集团经销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的股权与南钢联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每一家公司的股权转让价格为该公司的截止200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值×拟收购的股权比例,预计需向南钢联支付5,631.30万元。净资产值由公司所聘请的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审计确定。本公司将于相关《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支付应付股权转让金。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此次收购有利于完善公司的营销网络,发挥区域销售优势,切实减少关联交易的数额。 六、审议程序 2006年4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南京钢铁集团经销有限公司等11家关联销售公司的议案》。 关联董事肖同友先生、杨思明先生、陶魄先生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其余6名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独立董事杨国祥先生、何次琴女士和宋颂兴先生在会前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并在会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董事会在对《关于收购南京钢铁集团经销有限公司等11家关联销售公司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此次收购有利于完善公司的营销网络; 3、此次收购有利于切实减少关联交易,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企业长期发展需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六年四月十二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