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94)“广钢股份”公布因股权分置改革减少注册资本事宜的第二次债权人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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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 00:05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根据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按照1:0.6608比例进行缩股,其中,金钧公司应该缩减的部分由广钢集团代为缩减。缩股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029270000元减少至762409623元,公司总资产、净资产不因缩股产生任何变化。现根据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凡公司之债权人均可于2006年3月31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正本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正本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正本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正本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邮政编码:510381 联系人:齐秋琼、赵克 电话:020-81802456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