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材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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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 03:1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权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牌。 2、公司将在近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三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