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股份公布召开股改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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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 20:39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5月15日13:30-15:30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董事会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5月11日、12日和15日,每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的四家主要非流通股股东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除按法定要求作出了各项承诺外,公司控股股东国联环保还作出以下承诺: 1、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上述禁售期之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原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每股价格不低于8.0元。国联环保代付的对价股份在收回后亦遵守上述承诺。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将在公司2006-2008年度的利润分配议案中,提议每年现金股利分配均不低于2005年全年度的现金股利总额(2005年中期的现金股利为5600万元,年度分红预案为800万元,两者合计6400万元,以25600万股总股本计算,折合每股0.25元),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若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不满足上述承诺,则国联环保将放弃其应分得的全部或部分现金红利转送给流通股股东,直至流通股股东获得的实际分红数量不低于上述承诺的标准。 3、如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亚洲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亚洲控股)及相关债权人仍未明确表示同意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支付相关对价,国联环保将代亚洲控股支付对价120万股公司股权。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4月2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6年4月28日至5月12日15:0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董事会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