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股份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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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 10:2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广州南方医疗器材公司、国药集团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北京仁康医疗器材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依据股权分置改革进展情况,及时披露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3月27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