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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特钢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 09:59 上海证券交易所

西宁特钢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资讯 行情 论坛) 编号:临2006-011

  转债代码:100117 转债简称:西钢转债(资讯 行情 论坛)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 股股份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6 年3 月23 日

  ▲公司股票、转债复牌日及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 年3 月27 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自2006 年3 月27 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 西钢”,股票代码“600117”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特钢”或“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年3 月10 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于2006 年3 月1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方案实施的内容: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得3.0 股对价股份。

  2、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除西钢集团外的西宁特钢其他非流通股股东青海省电力公司、深圳市通利来实业有限公司、吉林铁合金公司、包头钢铁设计研究院、北京祥恒科技有限公司、兰州炭素有限公司、青海铝(资讯 论坛)业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法定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西宁特钢控股股东西钢集团作出以下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上述限售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在国资部门许可西钢集团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前提下,才可以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所持股份, 出售股份

  将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出售价格将不低于5.50 元/股(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安排前 本次执行数量 执行对价安排后

  序号

  执行对价安

  排的股东名

  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本次执行对价

  安排股份数量

  (股)

  本次执

  行对价

  安排现

  金金额

  (元)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1

  西宁特殊钢

  (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394,320,000 62.57% -58,257,106 0 336,062,894 53.33%

  2 青海省电力

  公司

  14,000,000 2.22% -2,068,370 0 11,931,630 1.89%

  3

  深圳市通利

  来实业有限

  公司

  5,100,000 0.81% -753,478 0 4,346,522 0.69%

  4

  吉林铁合金

  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2,000,000 0.32% -295,481 0 1,704,519 0.27%

  5

  中国冶金建

  设集团包头

  钢铁设计研

  究总院

  1,700,000 0.27% -251,159 0 1,448,841 0.23%

  6 北京祥恒科

  技有限公司

  1,700,000 0.27% -251,159 0 1,448,841 0.23%

  7 兰州炭素有

  限公司

  1,700,000 0.27% -251,159 0 1,448,841 0.23%

  8 青海铝业有

  限责任公司

  1,700,000 0.27% -251,159 0 1,448,841 0.23%

  非流通股股

  份合计

  422,220,000 67.00% -62,379,071 0 359,840,929 57.10%

  3

  4、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1、股权登记日:2006 年3 月23 日

  2、公司股票、转债复牌和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 年3 月27 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转债同时恢复交易及转股。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 年3 月27 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 西钢”,股票代码“600117”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1、获得对价股份的对象和范围:截止2006 年3 月2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股份情况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394,320,000 -394,320,000 0

  2、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27,900,000 -27,900,000 0

  非流通股

  非流通股合计 422,220,000 - 422,220,000 0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0 +336,062,894 336,062,894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23,778,035 23,778,035

  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0 +359,840,929 359,840,929

  无限售条件的A 股 207,930,238 +62,379,071 270,309,309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207,930,238 +62,379,071 270,309,309

  股份总额 630,150,238 0 630,150,238

  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

  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4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6,803,145 2008 年3 月27 日

  1

  西宁特殊钢

  (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336,062,894 2010 年3 月27 日

  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24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在上述期满后,西钢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占西宁特钢总股本的比例在24 个月内不超过5%,出售价格不低于5.50 元/股(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2 其他非流通股股东

  23,778,035 2007 年3 月27 日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八、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西宁市柴达木西路52 号

  

邮政编码:810005

  联系人:杨凯 余辉邦

  联系电话:0971-5299673 5295576

  传真:0971-5218389

  九、备查文件

  1、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

  2、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及补

  充保荐意见

  3、辉湟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

  律意见书

  4、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5、辉湟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3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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