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红鹰股改方案沟通协商结果暨调整方案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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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 09:49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简称:大红鹰(资讯 行情 论坛) 证券代码:600830 编号:临2006-003 号 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结果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特别提示 经过与流通股股东的充分沟通,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提议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公司股票将于2006 年3 月9 日复牌。 一、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情况 公司董事会受非流通股股东的委托,办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 年2 月27 日披露后,通过热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上路演等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在总结广大投资者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原方案: “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即本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5 股股份的对价。” 现调整为: “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即本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65股股份的对价。”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利益; 2、本次方案的调整是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经过广泛沟通、协商, 在认真听取了广大流通股股东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体现了对流通股股东的尊重,有利于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 3、同意本次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暨对《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及《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的调整。 4、本独立意见函是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调整所发表的意见,不构成对前次意见的修改。” 三、补充保荐意见 针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的调整,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是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经过广泛沟通、协商,在认真听取了广大流通股股东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体现了对流通股股东的尊重。本次方案的调整并不改变本保荐机构前次所发表的保荐意见结论。” 四、补充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针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的调整,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认为: “1、经调整之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操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改革方案的调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操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调整后之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除尚待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予以审议、批准外,上述方案已取得有关各方的必要的授权。”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是在广泛听取流通股股东建议与意见的基础上做出的,不涉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原则和基本假设的变化,对价测算依据和过程也无实质性的影响,《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中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06 年3 月8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及其他附件。 附件: 1、《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 2、《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修订稿)》; 3、《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补充保荐意见》; 4、《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5、《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之独立董事意见函》。 特此公告。 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3 月8 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