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汽车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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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 13:44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国有股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厦门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及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并委托本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在近期公告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通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2月20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