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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龙物流召开股改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 11:15 上海证券交易所

铁龙物流召开股改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现发布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3月17日(星期五) 上午8: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3月15日(星期三)—3月17日(星期五)

  每日上午的9:30-11:30,下午1:00-3: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6日(星期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枫林街56号

  大连富丽华南山花园酒店(原南山宾馆)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上述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

  公司流通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征集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7、提示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于2006年3月14日再次发布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

  8、会议出席对象

  (1)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6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新闻媒体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9、公司

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2006年3月  7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止公司股票停牌。若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尽快公告实施方案,复牌时间详见公司届时的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若未能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将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日次一交易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上述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

  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公告附件1的内容。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的具体程序详见公司于2006年2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七项的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相关股东会议征集投票委托事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为此,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应充分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征集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征集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征集投票多次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投票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 有利于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 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 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无论股东是否出席股东会议或出席股东会议但反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须按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 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登记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新安街1号日月潭大酒店八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116001

  联系电话:0411-82810988-6672

  传    真:0411-82816639

  联 系 人:魏丹、张东明

  3、登记时间:2006年3月9日-14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1:00 下午1:00-4:00

  五、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3日

  附件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如下: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2月20日、21日、22日每日的9:30 -11:30 和13:00 -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738125 证券简称:铁龙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 、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

  B 、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为:1)输入买入指令;2)输入证券代码:738125 ;3)输入委托价格1.00 元。在“买入价格”项下1.00 元代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4)输入委托股数。委托股数代表表决意见,1股表示同意,2股表示反对,3股表示弃权;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例如,流通股股东操作程序如下:

  4、投票注意事项

  (1) 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照以下表决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明确表示表决意见,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会议议案或弃权。

  本单位(个人)对会议议案《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意见是: 赞成( );反对( );弃权( ) 。(附注)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日期:2006 年  月   日

  附注:

  1、此授权委托书表决意见符号为“√” ,请在相应括号内填写。

  2、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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