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达环保(600526)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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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 01:07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l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3股。 l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3月6日。 l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l复牌日:2006年3月8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l自2006年3月8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菲达”,股票代码“600526”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浙江菲达环保(资讯 行情 论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浙国资法产[2006]38号《关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涉及国有股权管理事项的批复》,并经2006年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公告刊登在2006年2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公司网站。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菲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热能工程公司、浙江凯达机床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北方电力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菲达集团诸暨康达机械有限公司、菲达集团诸暨环达机械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岑可法、骆仲泱共九家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3股作为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由此获得所持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做出了法定承诺。控股股东菲达集团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菲达集团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以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2、方案实施的内容: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3股。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改革前对价安排情况改革后 股东名称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支付股份(股)占总股本持股数(股)占总股本 菲达集团有限公司67,200,00048.00%13,440,0009.60%53,760,00038.40% 中国国际热能工程公司4,200,0003.00%840,0000.60%3,360,0002.40% 浙江凯达机床集团有限公司2,800,0002.00%560,0000.40%2,240,0001.60% 河北北方电力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800,0002.00%560,0000.40%2,240,0001.60% 菲达集团诸暨康达机械有限公司2,100,0001.50%420,0000.30%1,680,0001.20% 菲达集团诸暨环达机械有限公司2,100,0001.50%420,0000.30%1,680,0001.20% 浙江大学1,400,0001.00%280,0000.20%1,120,0000.80% 岑可法700,0000.50%140,0000.10%560,0000.40% 骆仲泱700,0000.50%140,0000.10%560,0000.40% 非流通股小计84,000,00060.00%16,800,00012.00%67,200,00048.00% 流通股56,000,000040%--72,800,00052.00% 合计140,000,000100%--140,000,000100%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6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3月8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3月8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菲达”,股票代码“600526”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股数(股)比例 非流通股84,000,00060.00%-16,800,000--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7,200,00048.00% 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56,000,000040%+16,800,00072,800,00052.00% 总股本140,000,000100%0140,000,000100%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可上市流通时间承诺的限售条件 1菲达集团有限公司53,760,000自获得流通权之日36个月后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以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2中国国际热能工程公司3,360,000自获得流通权之日12个月后- 3浙江凯达机床集团有限公司2,240,000自获得流通权之日12个月后- 4河北北方电力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240,000自获得流通权之日12个月后- 5菲达集团诸暨康达机械有限公司1,680,000自获得流通权之日12个月后- 6菲达集团诸暨环达机械有限公司1,680,000自获得流通权之日12个月后- 7浙江大学1,120,000自获得流通权之日12个月后- 8岑可法560,000自获得流通权之日12个月后- 9骆仲泱560,000自获得流通权之日12个月后- 八、其他事项 1、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 联系电话:0575-7385602 邮政编码:0575-7214695 联系人:周明良 2、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九、备查文件 1、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3、《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及《补充保荐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3月2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