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客车股改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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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 01:53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会议期间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公司股票停、复牌具体时间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2月24日(星期五)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2月22日-24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郑州市十八里河宇通工业园行政楼六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郑州宇通客车(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玉祥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参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举行。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266,611,140股,其中流通股股份总数182,760,126股。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993人,代表股份204,193,3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59%;其中,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991人,代表股份120,342,334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65.85%,占公司总股本的45.14%。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人,代表股份83,851,014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1.45%;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73人,代表股份10,014,365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5.48%,占公司总股本的3.76%。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518人,代表股份110,327,969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60.37%,占公司总股本的41.3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投票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204,193,348181,056,9204,037,25019,099,17888.67% 流通股股东120,342,33497,205,9064,037,25019,099,17880.77% 非流通股股东83,851,01483,851,01400100% 经全体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全体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通过。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和表决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议案表决情况 社保一零六13,232,687同意 丰和价值8,088,008同意 安信基金8,080,000同意 裕元基金7,500,000弃权 新乡众信7,471,712同意 德盛小盘5,828,445同意 社保一零二5,107,581弃权 博时精选4,604,452弃权 摩根士丹利3,554,795同意 嘉实增长3,289,920同意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经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李杰利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金通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2月24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