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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 01:12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近日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通知,中国华源集团
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海南泰信实业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28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而被冻结(期限从2005年3月10日至2006年3月9日止)的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7000万股国有法人股,因借款尚未偿还,上述7000万股国有法人股被依法续冻,本次冻结期限为2006年2月22日至2006年8月21日。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6-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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