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 01:37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6年2月22日下午16: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3名监事,实到3名监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2005年公司经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05年,公司认真执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为强化管理,促进规范运作,公司修订并完善了相关制度。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监事会审查了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4、公司在实施产业整合的有关股权交易和关联交易中,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