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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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 00:5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3.3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2月27日。 ●复牌日:2006年3月1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自2006年3月1日(与复牌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凌云”,股票代码“600480”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公司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1月23日上午;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至23日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审议通过。 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单位:股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3股股份对价。 2、方案实施的内容: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3.3股。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2月27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3月1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3月1日(与上市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凌云”,股票代码“600480”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票,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注一:河北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特别承诺:(1)在法定禁售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向社会公众出售;(2)在前项(1)承诺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向社会公众出售股票的价格不得低于既定的最低出售价格4.50元/股。最低出售价格的调整遵循下述规则:(a)股权分置改革实施造成的股价变化不进行调整;(b)若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c)如果发生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最低出售价格调整为事件发生后公司股票120日均价的110%。 注二:英属维尔京群岛第五汽车有限公司特别承诺:(1)在法定禁售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向社会公众出售。(2)在前项承诺(1)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向社会公众出售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八、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312-3951002 联系传真:0312-3951234 联系人:张建华 联系地址: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 邮政编码:072761 九、备查文件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2月22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