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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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 00:5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期间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可获付3.4股的对价股份。 3、本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有关公司停、复牌的具体时间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一、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2月22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2月20日~2月22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桂林路418号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德炜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460人,代表公司股份103,778,4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68%。 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1人,代表公司股份94,042,6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98%。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459人,代表公司股份9,735,785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0.03%,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共计116人,代表公司股份473,233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97%;参加网络投票的共计1343人,代表公司股份9,262,552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9.0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相关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全文修订稿)。 2、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03,778,405股,其中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份数为9,735,785股,表决结果为:通过。具体投票表决如下: 代表股份数(股)同意股数(股)反对股数(股)弃权股数(股)赞成比率(%) 全体股东103,778,405102,838,850925,15514,40099.09% 流通股股东9,735,7858,796,230925,15514,40090.35% 非流通股东94,042,62094,042,62000100.00% 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东持股、表决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投票情况 1冯运香310,000同意 2黄贻树160,000同意 3谢云豪150,028同意 4李显中150,000同意 5李选传150,000同意 6吴连英150,000同意 7许玉珍150,000同意 8魏光伟140,000同意 9杨叶分130,000同意 10顾澄渊126,300同意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李志强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未有股东提出新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