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东股权司法过户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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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 00:5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浏阳市财政局因与江西万载富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借款纠纷。由于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未按期偿还借款,被江西万载富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起诉,请求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偿还借款6000万元及利息,由浏阳市财政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于2005年9月20日签发了(2005)万民二初字第46、47号民事裁定书,江西省万载县富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利息30万元,本金由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在调解书生效后二日内偿还;浏阳市财政局自愿以其在本公司持有的国有股2000万股通过依法拍卖所得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江西天成拍卖有限公司受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委托于2006年1月20日对浏阳市财政局持有的本公司的2000万股国家股进行了拍卖,其中500万股由自然人金狄竞拍成功,竞买单价为每股1.8元,合计人民币9000000元;另外500万股由自然人吴新华竞拍成功,竞买单价为每股1.8元,合计人民币9000000元。(说明:被拍卖的2000万股中有1000万股已于2006年1月25日经司法过户给了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通知公司,上述1000万股国有股已于2006年2月20日经司法拍卖过户给金狄和吴新华两位自然人。至此,金狄、吴新华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500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3.97%,为公司并列第三大股东。浏阳市财政局还持有公司国有股35678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2%,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二、股份转让后主要股东(及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持股数量(股)比例(%)股东性质 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3700000029.37境内法人股 浏阳市财政局3567832028.32国有股 金狄50000003.97个人股 吴新华50000003.97个人股 魏祥鲁34693202.75个人股 苏州鑫源21080601.67流通股 熊孝勇2523600.20个人股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情况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公告前六个月没有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民事调书(2005)万民二初字第46号、47号。 2、江西天成拍卖有限公司成交确认书。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