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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零零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 02:1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兹通告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二零零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二零零六年四月十日上午九时整在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九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举行,以审议及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1、选举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为期三年,自二零零六年四月十日起生效;

  2、选举本公司第五届由股东代表出任得监事会成员,为期三年,自二零零六年四月十日起生效;

  3、决定新任董事的报酬(四名独立董事每年的补贴为2万元,刘宝瑛、朱雷波、张少杰、朱留欣和姜宏不在公司领取酬金,丁建洛、王捷每人每年酬金不超过30万元,具体数额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发放,基本考核标准为:1、根据公司规模及效益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年薪基数;2、月度按个人年薪基数的一定比例预发;3、年终按照公司总体效益和个人绩效完成情况考核兑现年薪;)

  4、决定新任监事的报酬。(两名独立监事每年的补贴为6000元,陶善武、宋飞不在公司领取酬金,马世信每年酬金不超过20万元,具体数额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发放,基本考核标准为:1、根据公司规模及效益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年薪基数;2、月度按个人年薪基数的一定比例预发;3、年终按照公司总体效益和个人绩效完成情况考核兑现年薪;)

  承董事会命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刘宝瑛

  董事长

  中国,洛阳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注释:

  1、凡持有本公司A股,并于二零零六年三月十日下午三时收市时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凭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及(如适用)委托书及委托代表的身份证于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日上午八时到十二时,下午二时到五时半前往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九号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办理参加临时股东大会登记手续,外地股东也可在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日或以前将上述文件的复印件传真至本公司的注册地址。

  2、凡持有本公司H股并于二零零六年三月十日下午四时收市时在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H股股东均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本公司将于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一日至四月十日(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手续,以决定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之H股股东名单。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之股东,如欲出席此临时股东大会,须将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于二零零六年三月十日下午四时前交回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46楼。

  3、凡有权出席此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股东有权委任一位或数位人士作为其代理人(不论该人士是否股东),代其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如一名股东委任超过一名股东代理人,其股东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其表决权。股东代理人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4、股东委托人可以书面形式委托股东代理人(即使用随附的股东代理人委托书)。股东代理人委托书须由委托人签署,或由委托的授权人签署。如果该委托书由委托人的授权人签署,则委托人授权其签署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须要经过公证。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或其它有效的授权文件股东代理人委托书,须在临时股东大会或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二十四小时前,交回本公司于香港的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46楼,方为有效。

  5、拟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于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日或以前将拟出席大会的回条填妥及签署后送达本公司。回条可以专人递送、来函或传真等方式送达。

  6、股东或其代理人须于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时出示彼等的身份证明文件。如委任股东代理人出席,则股东代理人须同时出示其股东代理人委托书。

  7、临时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不超过一天,往返及住宿费用由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股东代理人自行负责。

  8、本公司注册地址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九号

  邮编:471009

  电话:86-379-63908588

  传真:86-379-63251984

  9、本公司股东填妥及交回股东代理人委托书后,仍可亲身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其它续会,并于会上投票。

  附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的董事及监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

  刘宝瑛先生,现年53岁,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及洛玻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刘先生于1970年加入洛玻集团公司,历任洛玻集团公司宣传部长、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本公司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刘先生在玻璃业界工作三十余年,对国内外玻璃行业的现状及发展有着深入的了解,并能结合本公司实际进行战略规划与经营决策,在企业的发展方向选择、经营理念及统筹、把握大型企业的市场运作方面有丰富经验。同时在公司治理结构、员工教育及经营管理方面亦有多年的经验积累。刘先生于1985年毕业于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后就读于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函授学院,获本科学历,2002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得工业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结业证书,刘先生是洛阳市人民政府聘请的经济顾问,并兼任河南省经济战略学会副会长等职。

  朱雷波先生,现年44岁,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洛玻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朱先生于1983年加入洛玻集团公司,在生产组织及技术管理等方面颇具经验。朱先生毕业于上海建材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兼任中国硅酸盐学会玻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中国镀膜玻璃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少杰先生,现年45岁,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洛玻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张先生于1982年加入洛玻集团公司,历任本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及总经理助理,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有丰富的理论和实际工作经验。张先生毕业于河南省委党校函授学院,具本科学历。

  朱留欣先生,现年53岁,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洛玻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朱先生于1968年加入洛玻集团公司,1996年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朱先生在生产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朱先生先后毕业于武汉工业大学及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现具本科学历。

  姜宏先生,现年45岁,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洛玻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姜先生于1982年加入洛玻集团公司,一直从事浮法玻璃工艺技术研究工作,有较丰富的理论和实际工作经验。姜先生1982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后就读于武汉工业大学。

  丁建洛,男,现年45岁,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曾先后任本公司下属龙门玻璃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晶鑫陶瓷有限公司经理、洛玻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长等职,擅长企业管理。

  王捷先生,现年44岁,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王先生于1980年加入洛玻集团公司,1983年起从事企业形象宣传及经营管理研究工作。王先生参与了洛阳玻璃股份制改造的始终,自公司股票上市以来,一直从事股权管理及信息披露等事务,在政策研究及公司规范化运作方面颇具经验。王先生1987年毕业于郑州大学,具本科学历。

  席升阳先生,现年52岁,哲学硕士学位,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河南科技大学宣传统战部部长兼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生导师、教授。兼任河南省逻辑学会副会长、河南省经济学会理事、洛阳市经济学会副会长、洛阳市哲学与企业文化研究会副会长。

  董超先生,现年40岁,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河南分所主任会计师。董先生1988年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具本科学历,已取得会计师、经济师、注册会计师、证券特许注册会计师专业资格。

  张战营先生,现年49岁,工学博士,教授,现任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中国硅酸盐学会玻璃专业委员会委员、窑炉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国建材行业专家、河南省冶金建材专家,教育部高职高专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节能学会常务理事,张先生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材料学院无机材料专业。1982年至今,张先生在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工作,先后担任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副校长。

  郭爱民先生,现年52岁,教授,现任河南财经学院副院长。1988年至今,郭先生在河南财经学院工作,先后担任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副院长。郭先生先后毕业于洛阳农机学院(后更名为:洛阳工学院,现更名为:河南科技大学),拖拉机设计与制造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198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现更名为: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系统工程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2年考取中国矿业大学,攻读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现已获博士学位。

  监事候选人

  陶善武先生,现年53岁,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及洛玻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陶先生于1984年加入洛玻集团公司,历任洛玻集团公司人事部副部长、党委组织部部长。陶先生在员工教育,组织人事管理方面有丰富经验,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获本科学历。

  宋飞女士,现年43岁,1998年7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工业经济系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本公司监事,宋女士1982年加入洛玻集团公司,现任洛玻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兼任中国国资青年总裁委员会理事、河南省冶金建材财会学会理事、河南省会计学会理事。

  李静宜女士,现年54岁,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本公司独立监事,现任河南省冶金建材行业管理办公室财务处处长,兼任中国冶金和建材会计学会、河南省会计学会、河南省管理会计学会理事、河南省冶金建材财会学会副会长、秘书长。

  顾美凤女士,现年42岁,本公司独立监事。本科学历,毕业于河南大学财务会计专业。现任洛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顾女士有多年企业财务经验和注册会计师审计经验。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证券特许会计师资格,已经具备较深的、多专业的理论基础知识,拥有高级会计师职称。

  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简历:

  马世信先生,现年56岁,大专学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曾先后任本公司下属浮法二厂工会主席、生产部副总调度长、原料厂厂长等职,擅长生产组织管理。

  附件一、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回条

  致: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本人/我们(注一)(中文名称):(英文名称):,

  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地址为:

  ,为贵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股份共股(注二)之注册持有人,兹通告贵公司本人/我们拟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贵公司于二零零六年四月十日上午九时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9号贵公司四楼会议室举行之临时股东大会。

  签署:日期:二零零六年月日

  注释:

  (一)请用正楷书写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全名(中文及英文)及地址。

  (二)请将阁下名下登记之股份数目填上。

  (三)此回条在填妥及签署后须于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日或以前送达本公司方为有效,本公司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9号。此回条可亲身交回本公司,亦可以邮送或图文传真方式交回,邮政编码为471009,图文传真号码为86-379-63251984。

  附件二、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股东大会适用之股东代理人委托书

  本人/我们(注一)___________地址为_____________持有贵公司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A股共___________________股(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H股共___________股(注二),现委任(注三)大会主席或______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本人(我们)之代理人出席于二零零六年四月十日上午九时正在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本公司4楼会议室举行之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以本人(我们)之名义代表本人(我们)就该决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由本人(我们)之代理人自行酌情投票(见附表)。

  签署(注五):________

  日期:二零零六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注:

  (一)请用正楷填上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全名及地址。

  (二)请将阁下名下登记之股份数目填上。并请删去不适用者。如未填上股数,则以阁下在股东名册内所登记之全部股数为准。

  (三)如欲委托大会主席以外之人士为代理人,请将"大会主席"之字样删去并在空栏内填上阁下所拟委托股东代理人之姓名及地址,股东可委托一位或多位股东代理人出席及投票,受委托代理人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四)注意:如欲投票赞成任何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受委托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

  (五)本委任书必须由阁下或阁下用书面正式委任之授权人亲笔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则代表委任表格必须加盖公司印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

  (六)本委任书连同签署人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由公证人(机关)签署证明之该授权书或授权文件的副本,最迟须于年会指定举行开始前24小时前到达本公司的注册地址方为有效。

  (七)本委托书之每项更认均须有签署人加签认可。

  (八)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临时大会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须经签署或加盖法人印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注明签发日期。

  附表:

  议案赞成(注四)反对(注四)

  普通决议案

  1.选举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刘宝瑛

  朱雷波

  张少杰

  朱留欣

  姜宏

  丁建洛

  王捷

  席升阳(独立董事)

  董超(独立董事)

  郭爱民(独立董事)

  张战营(独立董事)

  2.选举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成员陶善武

  宋飞

  李静宜(独立监事)

  顾美凤(独立监事)

  3.决定新任董事的报酬

  4.决定新任监事的报酬

  日期:二零零六年月日

  签署(注五):__________

  附件三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就提名郭爱民先生、张战营先生、席升阳先生、董超先生为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2月18日于洛阳

  附件四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郭爱民、张战营、席升阳、董超,作为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郭爱民2006年2月20日于郑州

  张战营2006年2月18日于洛阳

  席升阳2006年2月21日于洛阳

  董超2006年2月21日于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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