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包钢转债"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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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 02:1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5年11月16日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提示性公告称,该公司持有的"包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2月21日收到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通知,该公司日前通过少量减持"包钢股份"股票,目前其折算持股比例已控制在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5%以下。截至2006年2月21日,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包钢转债"334,598,000元,按"包钢转债"1.98元/股的转股价格可转换"包钢股份"168,988,888股,占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与其全部可转债可转股本的合计数的4.98%。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持股信息变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