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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 00:23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
2月17日在本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顾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通过《200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以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通过《2005年年度报告审核意见》;

  三、以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通过《关于对审计报告强调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四、以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通过《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5年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353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第195条规定,2005年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拟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该议案需经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2005年年度报告审核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对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审核,审议通过了如下审核意见:

  1、2005年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度规定;

  2、2005年年报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05年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情况,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

证监会和上交所有关规定;

  3、在编制和审议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人员中未发现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报告期内,在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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