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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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 00:3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2月14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成都人民车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人民车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发展,同意为其向中国光大银行成都武侯支行申请人民币480万元(不含保证金)期限六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六年二月十五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