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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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 18:3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非流通股股 东河南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司董事会所委托的保 荐机构已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 求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依据股权分置改革进展情况,披露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相关文 件。 特此公告。 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2月10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