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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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 18:3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3股; 2、流通股股东获付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2月14日; 4、对价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06年2月16日; 5、公司股票复牌日为2006年2月16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 跌幅度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6、自2006年2月16日(与复牌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由"天鸿宝业"改为"G 天鸿宝",股票代码"600376"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1月19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刊登于2006年1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所持公司非流通股股票的上市流通权,向方案实施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支付3股股票对价,共支付1 9,200,000股股票给流通股股东。 2、方案实施的内容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3股。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序号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执行对价安排前本次执行数量执行对价安 排后 持股数(股)比例(%)本次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量(股)本次执行对价安排 现金金额(元)持股数(股)比例(%) 1北京天鸿集团公司57,600,00033.268,808,790048,791,21028.17 2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8,000,00016.174,923,077023,076,92313 .32 3深圳金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5,728,0009.082,765,363012,962,637 7.48 4京华房产有限公司4,160,0002.40731,42903,428,5711.98 5北京宝信实业发展公司2,112,0001.22371,34101,740,6591.00 6北京宝华饭店800,0000.46800,000000 7北京市房屋建筑设计院800,0000.46800,000000 合计109,200,00063.0519,200,000090,000,00051.96 三、股权登记日和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2月14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2月16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 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2月16日起(与上市日相同),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天鸿宝",股票代码 "600376"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 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 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股份情况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非流通股国有法人持有股份74,128,000-74,128,0000 一般法人持有股份35,072,000-35,072,0000 非流通股合计109,200,000-109,200,0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国有法人持有股份0+61,753,84761,753,847 一般法人持有股份0+28,246,15328,246,153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0+90,000,00090,00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A股64,000,000+19,200,00083,20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64,000,000+19,200,00083,200,000 股份总额173,200,0000173,200,000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可上市流通时间承诺的 限售条件 1北京天鸿集团公司48,791,210G+36个月后自天鸿宝业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实施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8,660,000G日+12个月后1、自天鸿宝业股权分 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在前项规定期 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天鸿宝业股份 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8,660,000G日+24个月后 5,756,923G日+36个月后 3深圳金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8,660,000G日+12个月后自天鸿宝业股权 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在前项规定 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天鸿宝业股 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4,302,637G日+24个月后 4京华房产有限公司3,428,571G日+12个月后 5北京宝信实业发展公司1,740,659G日+12个月后 合计90,000,000 八、其他事项 1、有关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相关事宜,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3号京宝花园M207 邮政编码:100011 电话:010-64401653010-64401277 传真:010-64401637 联系人:龚谦炜钟宁 2、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公司资产、负债、 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保持不变。 九、备查文件 1、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全文及 摘要 2、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公告 3、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2月13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