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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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 18:3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3.2股 ●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6年2月15日 ●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2006年2月17日 ●自2006年2月17日,公司股票复牌,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 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公司股票简称由"八一钢铁"变更为"G八一", 股票代码"600581"保持不变。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的情况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年1 月24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公告刊登在2 006年1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 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3.2股股票,共计支付59,904,000股。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执行对价安排前本次执行对价安排股数执行对 价安排后 持股数占总股本持股数占总股本 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69,616,10462.69%56,420,310313,1 95,79453.12%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360,0001.59%1,393,4767,966,5241. 35% 新疆华顺工贸有限公司9,360,0001.59%1,393,4767,966,5241.3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改造投资公司4,680,0000.79%696,7383,983,2 620.68% 南京联强冶金集团有限公司9,360,0001.59%09,360,0001.59% 合计402,376,10468.25%59,904,000342,472,10458.09% 注:八钢集团代为支付本应由南京联强支付的对价。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6年2月15日 2、2006年2月17日,公司股票复牌,全天交易。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 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3、自2006年2月1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八一钢铁"变更为"G八一",股票 代码"600581"保持不变。 4、对价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06年2月17日。 四、对价获付对象 2006年2月15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五、股票对价支付实施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票,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 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票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 即余股的处理方法,按照现行的送股处理方式进行。即: 1、每个账户持股数乘以所获对价股票比例,尾数保留8位小数。 2、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列),直至 每一个账户增加的股数加总得到的股份总数与非流通股股东所支付的股票对价总 数完全一致。 3、流通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值配售持有公司股份的,具体实施办 法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六、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 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均保持不变。 七、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非流通股境内国有法人持有股份383,656,104-383,656,104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18,720,000-18,720,0000 非流通股合计402,376,104-402,376,1040 有限制条件的流通股份境内国有法人持有股份+325,145,580325,145,5 8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17,326,52417,326,524 有限制条件流通股合计+342,472,104342,472,104 无限制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87,200,000+59,904,000247,104,000 无限制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187,200,000+59,904,000247,104,000 股份总额589,576,1040589,576,104 八、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股东名称持股数可上市流通时间承诺的限售条件 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13,195,7942009年2月17日自八一钢铁 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即G+36个月)。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966,5242007年2月17日G+12个月 南京联强冶金集团有限公司9,360,000流通需先取得八钢集团同意 新疆华顺工贸有限公司7,966,5242007年2月17日G+12个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改造投资公司3,983,2622007年2月17日G+12个 月 九、咨询办法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 电话:0991-389016638811873892225 传真:0991-3890266 十、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及表决结果 2、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3、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4、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二月十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