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 18:3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公司将于近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公司股票停、复牌时间 安排详见该公告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2月10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2月8日、9日、10日的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凌源市凌钢宾馆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益荣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035人,代表股份347,248,712股,占公 司总股本523,900,000股的66.28%。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 304,28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08%;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3032人,代表 股份42,964,2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0.1%;参加 现场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39人,代表股份2,915,025股,占公司流通股 股份总数的1.36%,占公司总股本的0.56%;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 表2993人,代表股份40,049,1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4%,占公司流通股股 份总数的18.7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方案全文见2006年1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 com.cn)上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一)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同意比例(%) 全体参会股东347,248,712341,638,5595,266,553343,60098.38 其中:流通股股东42,964,21237,354,0595,266,553343,60086.94 非流通股股东304,284,500304,284,50000100.00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和表决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表决结果 1叶少风703,141同意 2蔡珍华578,494同意 3唐春山500,000反对 4王伟418,000同意 5上海申鹏针织服装制衣有限公司398,565同意 6段景芬359,590同意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久泰中信标普300指数证券348,6 61同意 8中国银行-天同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311,435同意 9顺德市乐从供销集团物资材料公司306,702同意 10郑莲英305,000同意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四海通程律师事务所徐扬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认为:凌钢股份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北京四海通程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二月十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