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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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 18:3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以及国资委《关于上市公 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唯一的 非流通股股东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并委托本公 司董事会办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已委托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 和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经与上海证券交易 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二、公司将在近期发出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并披露股权 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