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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 18:3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四川长虹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等63家法人单位提出了

  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司董事会已委托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

  见。经与上海

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

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在近日披露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并公告召开相关股东会议通知

  。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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