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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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 18:3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二)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三)公司近期将发布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四)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2月10日(周五)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2月8日至2006年2月10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嘉定影剧院(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149号);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裁钱明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404人,代表股份170,803, 9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1865%。 其中: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139,804,059 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的63.987%,占公司总股本的41.8964%。参加表决的流通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401人,代表股份30,999,898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26. 9095%,占公司总股本的9.2900%。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73人,代表股份4,578,3 82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3.9743%,占公司总股本的1.3720%;参加网络投票的流 通股股东2228人,代表股份26,421,516股,占流通股股份的22.9353%,占公司总股 本的7.9180%。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和保荐机构代 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股东会议表决 结果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单位:股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170,803,957167,536,6563,237,53829,76398.0871% 流通股股东30,999,89827,732,5973,237,53829,76389.4603% 非流通股股东139,804,059139,804,05900100% 表决结果:通过了《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 表决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名称投票情况 1上海市嘉定区工贸投资有限公司3288987同意 2胡小平634500同意 3惠风梅579815同意 4余小云574343同意 5李巨英573860同意 6黄育华567427同意 7柳潇563700同意 8陈秋华499000同意 9黄奇耀429700同意 10邓仙桃425700同意 五、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陈巍律师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进行了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关于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 会议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二)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 特此公告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2月10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