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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高科(600095)公布提示性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 04:42 上海证券交易所

哈高科(600095)公布提示性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新湖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新湖控股)与第二大股东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建设开发总公司(下称:房屋公司)于2006年2月13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合同》,新湖控股以2.55元人民币/股的价格受让房屋公司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320521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5%,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81732980元。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股份性质变更为社会法人股。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新湖控股持有公司的股份将为908861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74%,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房屋公司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尚须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并批准豁免要约收购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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