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暨调整方案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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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 04:48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月25日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至2006年2月9日公司及其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根据双方沟通结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对价安排部分作如下调整: 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所持股份的流通权而向流通股股东执行的对价安排为以下两种形式之一:
一、如果公司满足权证上市的条件时,对价安排为“送股+送权证”形式。 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本次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按照每10股流通股支付1.6股股份。 2、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包钢集团)向本次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无偿派发期限1年,采用股票给付结算方式的4.5份欧式认购权证和4.5份欧式认沽权证。其中,每份认购权证可以按2.00元的价格,向包钢集团购买1股公司的股份;每份认沽权证可以按2.45元的价格,向包钢集团出售1股公司的股份。 二、如果公司未能满足权证上市条件时,对价安排为“送股”形式。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本次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按照每10股流通股支付3.3股股份。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06年2月1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修订后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尚须提交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包钢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及“包钢转债”将于2006年2月13日复牌,2月10日“包钢转债”可以正常转股。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