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 01:1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6年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以电话通知的方式于2006年2月6日通知全体监事,应到监事2人,实到监事2人。会议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会议认真审议了《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方案》及其附件: ①《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②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与本次资产置换有关的《审计报告》; ③北京中证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与本次资产置换有关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④哈尔滨国源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书》。 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方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置换的目的是通过资产置换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强化主业,完善主业产业结构,减少和消除目前存在的关联交易,并进而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1、本次资产置换,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本次资产置换是公平、合理的,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公司聘请的相关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资产置换出具了相应的独立意见。 3、公司监事会将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依法行使监督职能,监督本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推进资产置换进程,保障广大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六年二月八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