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鸟发展银行借款涉及诉讼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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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 04:47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2006年1月26日,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一中院)送达的传票、起诉状副本、查封扣押财产清单等材料。 2003年3月7日,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静安支行(下称:工行静安支行)借款人民币2750万元,此笔借款已于2005年1月24日到期,至案件受理日尚余1000万元未归还;2003年3月28日,公司向工行静安支行借款人民币1750万元,此笔借款已于2005年1月26日到期,
工行静安支行已向一中院起诉公司及保证人上海海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下称:海鸟房产)、上海东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要求公司归还借款本金共计3750万元,并支付到贷款清偿日止的利息以及承担相关费用;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中院已应工行静安支行的财产保全申请,查封海鸟房产名下海森国际大厦(资讯 行情 论坛)七套办公房和一层商场。 该案将于2006年2月7日开庭。 至公告之日止,上述涉诉借款余额为3250万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