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构变动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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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 01:32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1月20日,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后公司股份结构表 改革前改革后 股份数量占比股份数量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一、未上市流通股326,400,00063.55%266,496,00051.89% 通股 (一)股权分置改革(一)发起人股变更的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 1、国家及国有法人持 1、国家股266,496,00051.89% 股 2、国有法人 326,400,00063.55%2、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股 3、境内法人 3、境内自然人持股 股 4、外资法人4、境外法人、自然人 股持股 5、自然人股5、其他6、其他 (二)内部职工股(二)定向法人股 1、国家股 (三)机构投资者配 2、国有法人 售股份 股 3、境内法人 股 (四)高管股份 4、外资法人 股 5、自然人股 (五)其他 6、其他二、已上市流通股二、无限售条件的流 187,200,00036.45%247,104,00048.11%份通股(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内部职工 (一)人民币普通股247,104,00048.11% 股 2、机构投资 者配售股 3、高管股份(二)境内上市外资 4、其他股(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三)境外上市外资 187,200,00036.45% 通股股 2、境内上市 外资股 3、境外上市 外资股(四)其他 4、其他三、股份总数513,600,000100%三、股份总数513,600,000100%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海直总公司所持公司国有法人股126,937,223股(占其持股数的43.26%,占公司总股本的24.72%),于2005年8月25日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05年8月25日起至2006年8月24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后,上述中国中海直总公司被司法冻结的股份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持有流通股数量及限售条件序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可上市流通时间承诺的限售条件号比例 (1)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1中国中海直总公司46.65%2011年2月7日(2)自上述承诺的禁售期满后48 个月内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方式出售股份。 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 2中国北方航空公司4.49%2007年2月7日 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深圳名商室外运动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 30.13%2007年2月7日 俱乐部有限公司 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 中信国安有限公司0.13% 42007年2月7日 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 50.13%2007年2月7日 东部公司 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中航黑河民机技贸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 60.13%2007年2月7日 中心 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广东南油经济发展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 70.13%2007年2月7日 公司 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深圳市友联运输实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 80.13%2007年2月7日 业有限公司 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三、备查文件 1、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4、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特此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二月七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