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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 08:55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五次董事会于2006年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公司的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经过审议和表决,董事会就下列事项形成了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审议董事会提出的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第二节董事会第九十三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修改为"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二、通过了推选新的董事会成员的决议。

  根据大股东、发起人股东的提名,本次董事会向临时股东大会推荐以下人选:

  公司原董事会成员蔡惠丽、郑晓帆、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秀焰、颉茂华,加上以下一名候选人:徐红

  三、通过了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收购北京高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决议。

  详见《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收购股权的公告》

  四、通过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内蒙古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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