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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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 08:55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出现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等情况; 2、公司将尽快发布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3、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月24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月20日-2006年1月24日期间股票交易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无锡市锡山区东亭二泉中路28号锡州花园酒店会议室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周海江董事长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679人,代表股份223,569,4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16%。(公司董事长周海江分别持有非流通股181,332股,流通股1,338,050股。) 1、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81,33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15%。 2、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67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2,237,221股,占公司流通A股股份总数的35.16%。 (1)参加现场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529,838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4.6%。 (2)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计16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6,707,383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0.5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及律师代表出席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1、投票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股)同意股数(股)反对股数(股)弃权数(股)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223,569,421220,570,8802,985,78112,76098.66% 流通股股东42,237,22139,238,6802,985,78112,76092.90% 非流通股股东181,332,200181,332,20000100% 表决结果:通过。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表决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投票方式投票情况 1上海博润投资有限公司 5,500,086网络同意 2周海江1,338,050现场同意 3汪海涛518,100网络同意 4丁小燕489,000现场同意 5刘陵才479,600网络同意 6刘艳玲477,900网络同意 7杨其胜475,252网络同意 8卢泳464,140现场同意 9朱恒云454,600网络同意 10张光忠446,700网络同意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许成宝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相关股东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形成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会议文件; 2、法律意见书; 3、其它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24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