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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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 05:3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国有股权转让前曾计划对兰州百货大楼(以下简称"兰百大楼")进行整体改造,当时市政府批准改造项目时,按城市规划改造计划要求我公司一并将兰百大楼临界的一幢外贸楼(占地1.209亩、4层楼房)纳入改造项目范围内进行整体的拆迁和开发,由于市场原因该项目未能进行。直至2003年9月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时,将兰百大楼整体资产置换给第一大股东浙江红楼集团有限公司。今年市政府按照市政规划要求我公司承担外贸楼拆迁及开发,该外贸楼1.209亩、拆迁补偿金等费用近2000万元。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拟购买该项土地及房产的议案,我公司将就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做进一步的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23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