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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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 05:3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将于近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4、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月23日(星期一)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1月19日至1月23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楼一楼报告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参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举行。 三、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165,000,00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56,250,000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206人,代表股份122,174,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05%,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205人,代表股份13,424,992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23.87%,占公司总股本的8.14%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人,代表股份108,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91%,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262人,代表股份1,409,542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2.51%,占公司总股本的0.85%。 2、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943人,代表股份12,015,45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21.36%,占公司总股本的7.2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代表、云南上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122,174,992121,556,541586,40132,05099.49% 流通股股东13,424,99212,806,541586,40132,05095.39% 非流通股股东108,750,000108,750,000001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表决结果 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98,650同意 2姚成保400,000同意 3浦仕旺245,300同意 4北京天信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24,950同意 5沈勤陵213,350同意 6杨爱玲203,850同意 7倪元彩191,700同意 8徐伟健186,500同意 9张健182,000同意 10李留才172,350同意 五、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云南上义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云南上义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操作指引〉、〈规范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云南上义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