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过户的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 06:53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1月18日,本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划转
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公告本公司已于2006年1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本次股权过户后,沈阳商业城(集团)持有本公司7586801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58%,仍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20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