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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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 06:53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市第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1月18日上午在公
一、《关于转让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对外投资结构,进一步做大做强食品主业,本公司将所持有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1,500万股法人股权以每股5.5元的协议价格转让给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际集团"),该股权占浦发银行总股本的0.383%,转让金额为人民币8,250万元,本次转让公司将获得股权转让收益约5,020万元(税前)。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公司与上海国际集团的此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双方约定,在获得有权的政府部门和/或监管机构对本股权转让的批准和/或确认,并在证券登记机构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上海国际集团向本公司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转让的浦发银行股份2005年度及以后所派发的红利红股等其它收益归上海国际集团所有。与股权转让有关的税金和费用,除法律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由双方各半承担。 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已在会后当日与上海国际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二、《关于调整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经营风险控制,夯实资产质量,调整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如下: 帐龄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拟调整后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 1-2年5%10% 2-3年5%20% 3-4年15%40% 4-5年15%70% 5年以上30%100% 调整后的坏账计提比例从2005年度开始执行。 三、《关于公司高管人员变动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郑伟圻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特此公告 上海市第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