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源股改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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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 05:05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公司将于近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2006年1月19日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4、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月18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1月16日-1月18日期间交易日上午的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董事会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何振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104,343,600,其中流通股股份总数36,000,000。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047人,代表股份80,415,4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07%,其中,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029人,代表股份12,755,33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5.43%,占公司总股本的12.22%。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 1、(1)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8人,代表股份67,660,1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84%;(2)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0人,代表股份283,246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79%,占公司总股本的0.27%。 2、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人数1,019人,代表股份12,472,084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4.64%,占公司总股本的11.95%。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北京动力源(资讯 行情 论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股)同意股数(股)反对股数(股)弃权股数(股)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80,415,49479,592,863820,0812,55098.98 流通股股东12,755,33011,932,699820,0812,55093.55 非流通股股东67,660,16467,660,16400100.00 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为需要流通股股东单独表决通过的议案,除已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已获得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通过。 2、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及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表决情况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52,655同意 2中国农业银行-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1,054,552同意 3洪奉美478,823同意 4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单一类资金信托2005年第22号450,000同意 5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365,000同意 6何治华270,000同意 7吴文贤253,560同意 8中国工商银行-隆元证券投资基金252,890同意 9张天华170,000同意 10江南160,000同意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由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施贲宁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人员资格及相关股东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股改管理办法》、《股改操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19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