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昂立股改方案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 05:05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1月18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月18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