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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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 04:5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月17日上午9时在宁波市天童北路1133号杉杉工业城二楼大会议室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郑永刚董事长全权委托副董事长郑学明先生代为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采用现场投票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参加表决的股东或代理人总共8人,共代表股份数160,923,470股,占总股本的39.17%;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或股东代表总共6人,共代表股份数342,170股,占流通股股本的0.15%;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一、关于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票160,923,4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342,1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 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授权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票160,923,4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342,1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 本次会议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蒋国良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范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意见以及贵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18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