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600120)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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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 04:45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浙江东方(资讯 行情 论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股股票对价。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股权登记日:2006年1月19日
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2006年1月23日,当日公司股票复牌,全天交易;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自2006年1月23日起,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G浙东方”,股票代码保持不变。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