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重组过程中减债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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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 05:0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近日公司收到了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对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重组过程中减债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函》(新政函[2006]5号、6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自治区国税局、地税局对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重组过程中银行贷款本息减免所得给予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照顾。
特此公告。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元月十六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