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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 03:15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通知于2005年12月30日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1月1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东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将持有浙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0.46%的股权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议案。交易价格以浙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末经

审计每股净资产1.22倍为定价依据。

  同意票9票,全票通过。

  公司在近期发布上述股权出售的专项公告。

  特此公告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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